文:肯米(kenmy)

在今年3月31日的同時,有個判決下來卻少引起球迷們的注意,那就是前La New熊隊的捕手陳峰民在去年同期時寫過的一篇文章:陳峰民引退賽?求刑1年6個月後,在上個月31日高等法院宣判無法證明收賄或打假球證據,獲判無罪,全案定讞。

圖:陳峰民上個月被判無罪
陳峰民.jpg  

中華職棒是以嚴格的判斷道德標準,球員起訴就永不錄用,這樣的規則直到興農牛何紀賢之前都沒有改變過,何紀賢也沒有這種想法回到職棒場上,轉戰房仲業也做的有聲有色,至於清白後,也只是讓他的名譽好一點,至於球迷到底認不認帳,這個誰知道?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至於陳峰民也是另一位被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的選手,但陳峰民在前面的例子,也應該無法回到職棒場上,只是他希望回到業餘教球,職棒圈裏面認同嗎?其實沒人敢發聲,因為不想牽扯到這種類似的情形,免得被標籤起來,不過究竟能不能夠回到業餘界教球,說真的是可以考慮的問題。

有人會認為不願測謊是關鍵,或者是國內法官的素質不一,只是在司法的判決情形下,我們是不是該相信司法?在上個月與朋友討論到江國慶案的時候,也是大家都相信司法,只是最後找到關鍵的疑點,最後破解了,也讓真相大白了,只是目前的狀況?既沒有找到證據,也無法證明通聯記錄上有相關聯的記錄,又何來判決有罪?

如果真的在往後找到證據,那也才能在往後將他目前的福利取消,為何是以目前無罪的情況讓他斷了在棒球的全部的路呢?

至於前東家Lamigo桃猿(前身La new熊)要不要撤銷求償動作,這就看球團的舉動,我們球迷無權來請球團一定要對球員求償,既然是司法面前人人公正,那就給予陳峰民一條生路吧,修法也能將球員的損失降到最低,這才是最保險的方法。

能不能回業餘,這都還是未定數,但以目前的情勢來看,陳峰民無罪是事實,比照先前曾說過的球星加重求刑 四人上榜這種不認罪的情形,實在是天壤之別的結果阿。

延伸閱讀:
黑名單 無辜的何紀賢@by 肯米的棒球天空  2009/05/03
何紀賢的無罪 遲到的判決@by 肯米的棒球天空 200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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