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不同於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李義偉和黃宏任,在吳健保輕判兩年的判決後,最終中信鯨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等5人被宣告無罪,全案定讞。但是這些球員在這幾年間,所受到球迷們的侮辱及責罵,心理壓力可想而知,但目前如何還他們清白?除了這些球員打算跟中華職棒聯盟求償外,還要給予什麼樣的機會給他們重新再起?

圖:海王子鄭昌明當時離開,的確造成相當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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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職棒選手來說,名譽是最需要維護的事情,舉凡美國在白襪在1919年世界大賽涉嫌收錢放水的醜聞的事件,台灣的黑鷹事件,黑象黑熊事件都重創職棒的名譽,日本也有曾經相關的事件出現,最終這些球員都不能得到相當的祝福,而近年來美國禁藥問題出現,如Mark McGwire或近期的Alex Rodriguez和Manny Ramirez等人使用禁藥,也讓人不禁認為如果沒有這些禁藥的出現,他們會打這麼好嗎?對於球員,名譽的價值遠高於在職棒場上的表現。

當年23歲的他在2001年開始他的職棒生涯,鄭昌明正在如日當中的中華職棒打球,打到2007年後因為簽賭案而離開球場,當時也僅30歲的他就離開球場,直到今年才還給他清白,也難怪鄭昌明要中華職棒及中信鯨隊賠償。

陳健偉也說出了心裡話:「此案拖延多年,什麼都失去了!為爭一口氣,我要向中華職棒聯盟和中信鯨提出民事賠償。」或許這就是這些選手在被污名後,希望給予一個合理的交代吧。

以他們剛好在30歲最精華的時候離開球場,如果能持續打球,月薪可想而知的應該不小,但是中華職棒可能會賠嗎?以高道德標準的中華職棒而言,想當然耳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也要給予球員一個名譽上的証明,讓他們在轉任跑道後,不至於持續背負著放水球員的結果,至少該給個道歉才是。

如果是民事賠償的話,錢從哪來?中華職棒每次都說球團都在賠錢,但是職棒聯盟應不至於每每都是賠錢收場,否則誰要持續做這個公益,這次中華職棒應該真正的要面對這些誤判的舉動,給予正面的補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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