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職棒的角度來看,職業球隊的確是種營利機構,從球員或球團吸引讓球迷入場看球,並且能從中得取名氣及正向的商業廣告,以興農在職棒角度來看,球星幫忙做推廣的廣告效益顯然的算得到不錯的效果,而在最近台中市打算贊助或認養球隊,讓台中能夠達到棒球城市?顯然具有相當的話題性。
說到這個我就有想過之前統一獅在台南球場長期耕耘的成果,凡是接近健康路靠近棒球場旁邊,都具有邦統一獅隊宣傳的效果,體育用品社或者球員家屬開的商店,或者是職棒球季時的旗幟插在馬路中央,讓大家知道這邊是統一獅隊主場台南球場,台南的廣播公司偶爾也會邀請球員到節目中與球迷共樂,或者分享一些球員心路歷程,這是讓球迷更了解球員的好機會,也順便讓球迷更認識球員的好方法。這是台南統一獅隊在地主方面所佔有的優勢,而零零總總的這樣花費,一年也耗了一兩億的金錢,想必在投入地方的建設或名氣,統一也有所經驗了。
而台中市政府打算以一年九千萬擁有職棒球隊,我也不客氣的說一年如果只有預算九千萬的話,這樣一定是不夠的,可能到最後還要縮編財產才能度過一年的財政報表,要真正投入的話應該是以不限金額的投入,但是投入也要得到相對的回報,總不能拿著台中市的頭銜來作無效的投資,這對投入的金錢來說,投資報酬率得到低效果是不值得的。
而如果以認養的方式或掛頭銜的方式,這是比較有可能的,如果真的是掛頭銜,那就以台中為中心興農牛隊作為例子,但要怎麼做才能達到最好的效益?我提供一下以下幾點的想法僅供參考,或許能幫台中市政府想些什麼東西及內容。
1。球星推廣棒球
可以藉著球星作為各球隊或國小的棒球推廣,這是行之有年的棒球程式都應該有的,而在興農牛方面,應該也是時常做的事情,但是如果冠上台中市的頭銜,對台中市的名聲來說應該是有所提升的,更何況可以請球星多多配合到各校作為常駐(一個月一到二次)技術性半天指導,對台中市三級棒球或者推廣球迷的層次來說,都是有所幫助的。
2。在相關產業上面做結合
像是La New會在高雄棒球場及高雄火車站做免費接駁車接送,以及印製相當成分的廣告在運動相關產業上面做為廣告,作為推廣運動風氣的例子,想想看在台中如果到處都有運動廣告在旁邊的話,加上適當的推廣手法,讓市民們更貼近棒球這塊屬於大家的運動。
3。球員免費幫市政府做推廣廣告
如果有相同嗜好的運動員,在運動項目方面可以作為推廣的效果,比方說某些球員擅長於戶外籃球,就可由運動員適當的在適當時機幫忙推廣籃球,或者有球員喜歡玩直排輪時,作為其他運動項目的推廣活動,讓棒球這塊園地並不只是棒球這個小局面,打破運動項目毫無相關的界線,吸引更多屬於不同項目的球迷們參與,這樣才能達到拓展球迷的領域,對運動風氣也才會有所提升。
4。多與晚會做接觸
雖說球員與晚會是扯不上關連的,但是比方如跨年晚會,中秋晚會,或者幾個不與政治牽扯上關係的活動中,在不影響主業的情形下,作為市政府推廣運動的成效,出來曝光增加知名度,而不是讓市政府或者某些媒體純作消費球員的效用,這樣一來讓掛名的市政府能有更多正向的推廣,政府才有想要付出的打算。
或許有些人會認為為什麼要拿納稅人的錢去做這些,但是如果做的好的話,並不會讓政府所花的錢白白浪費,更有可能從中得到相對的廣告,提振市民對政府政策的信心,這樣的花錢方法又何樂而不為?職棒已經過了19個年頭,如果在年年都草創的聯盟中能做些改變,敢不敢做這樣的嘗試?我也不確定能不能做的好,但是規劃完善的話,是有機會做起來的。更何況合理的來說,冠名在球團上面,請球員幫忙做推廣,省去的廣告費就不知道可以省多少了,這樣的球團與市政府做合作,更是事倍功半。
在之前許多球迷都說政府不想為職棒這塊園地做事情之際,現在市政府及議員有所動作,是否先給點掌聲鼓勵,才會有所幫助?我想這對形象來說是正面的提升,而不是種負面形象的貶低吧,就讓球迷們觀看市政府們怎麼做規劃,再作評判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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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千萬或許不足以買下中職球隊並經營, 但買下球隊的「冠名權」,應該很夠了。 這樣,以後就稱為「台中牛隊」,或「台中市牛隊」, 大家可以不用再看到興農兩個字了。 再換個角度想,萬一冠名之後,牛隊出現黑球員,(別說不可能喔..) 那九千萬不止是丟進水裡,還會讓主導此冠名案的市府人員,惹上一身腥。 台中市府想作這件事,不只要編預算過議員那關,心臟也要夠強才行。
所以要有魄力大刀闊斧的作下去阿,不做改革怎麼會進步。
等中職把應有的制度建立起來再來談這個吧
這樣或許等到中職100年都等不到唷~
也許是胡市長去球場當場被球迷歡聲雷動的場面震撼住,頭昏了,才說奇怪的話吧。 我是不贊成的,球隊還是由財團去做比較適當, 打響台中名號很簡單,市政做好治安做好,每次去台中都有一種滿街MOTEL的感覺。
Motel也是種文化藝術阿(誤) 我覺得由公眾人物來帶動打響名聲很正常耶XD
一年九千萬的話,要搞一支職棒球隊其實夠了。
除非節能省碳,不然是不可能的吧。 願聞其詳九千萬一年的計畫
你的球隊都不會賺錢的嗎?2006年的La New熊一年也才虧八千萬,台中一年本來打算出有去無回的贊助九千萬,你說改成組球隊夠不夠?
經過跟你的討論後 我終於了解我的盲點了....
推您提的方案二。 其實球迷都知道興農、統一、La New的主場在台中、臺南、高雄,但以興農牛為例,顯然並沒有跟當地市民相互融合,充其量只是「使用」球場而已。 相信楊總裁經營球隊的目的一定不只是個人興趣,想必也考量到企業商譽及品牌的效果。如果能讓台中不論球迷與非球迷都能認同這支在地球隊的話,用心花錢經營主場、宣傳交關一下是一定要的啦~
我突然發現應該可以買下整支球隊耶 應該說一年九千萬可以經營一支球隊一年耶XD
我個人覺得冠名是不錯,但是如果把那一千萬拿來贊助基層棒球的話實際的效益可能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