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在判決書下來後,對於關心牛隊的朋友們應該都很在意,究竟謝佳賢有沒有辦法回到球場繼續打球,繼續串連他的職棒生涯以及全壘打續集,而在判決書上沒有看到他的名字後,能不能回球場決定權在於球團,而興農牛隊副領隊趙宏文竟然放出這句話:「得和其他3隊共同討論,而且還要顧及社會觀感」。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我實在很想問的一句話就是:

謝佳賢回球隊與否,為什麼給其他球隊決定命運?

興農牛球團無法決定該不該錄用誰嗎?還是只要有球團覺得不妥,就要因此斷送自己球隊的打線呢?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就跟葉君璋當時的情形一樣,一定要有球隊強勢的希望球隊把話說清楚講明白,才願意表態的球隊,我想這球隊的面子也不用看了。

圖:隊上巨星受到如此對待,實在讓人感到無奈
20090107謝佳賢穿牛袍.jpg

至於趙宏文說謝佳賢在前米迪亞暴龍曾因涉賭被約談,人品出現問題的同時,可想問一下當初為什麼選進謝佳賢的用意為何,不就是因為相信謝佳賢的清白而選進來的球員,以及謝佳賢長期累積下來的數據及實力,才肯錄用他的嗎?當沒被起訴的同時,就代表沒有證據說明謝佳賢是有參與這種不法事件,又為何要斷送他的職業生涯,沒有意義。

至於幾乎相同狀況的曹錦輝為何沒人幫他抱屈,則是因為洪瑞河領隊曾在常務理事會中提出問大家,能否讓他繼續打球被其餘三隊當場否決,因為曹錦輝被說曾接受邀請到酒店,並有接受特殊招待,導致社會觀感不佳,只是在對謝佳賢來說,曾被說過不法行為的舉動是與雨刷集團共同聚會接受茶葉,其餘也就沒有再度聽到消息,就這樣決定不打球了嘛?

興農球團請勿跟其他球團比爛的好嘛?雖然都是負面觀感,但我會認為兩個例子並不能混為一談,又為什麼要用相同標準互相對應,讓謝佳賢無路可走,這是相當無言的結果。請用自己最強勢的態度爭取自己隊上的球員,才能讓人看得起,連球團都不敢挺自隊球員的話,誰又能幫忙挺,這是更現實面的地方。

就像自己公司部門都不挺員工,又有誰願意挺該員工保他,而不是社會觀感問題,是另一種層面的象徵意義存在,興農牛這步棋,又讓人再一次的對他們的形象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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