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編輯:陳穎
停止侮辱國權
本月15日王建民的經紀公司發表聲明指出:「國內許多團體利用非王建民授權的商品來做販賣後,針對中天新聞與中國時報利用演員穿著類似洋基主場球衣並印有40與WANG,來宣傳新節目的作法,已經提出告訴。」經紀公司這樣的舉動真是大快人心!因為國內的相關侵權行為實在太嚴重,早就該重罰了。
國內侵權的東西已經太多了,舉凡在夜市販賣的唱片、商品,以及日常用品,幾乎全部都有侵犯著作權的成品,也就是目前瀰漫在社會上的盜版風氣;而國內愛用侵權商品,讓許多不肖的廠商看準消費者貪小便宜的態度而一直製造產品,讓這些名氣不錯的球星們代言的產品變的越來越廉價,因為唾手可得就能夠擁有這些東西,為什麼還要花大筆銀子來購買呢?
其實許多消費者也知道,需要改進的是廠商,但是幫助這些廠商賺錢的卻是消費者本身。在目前市場景氣低迷時,如果搭配一些有名的球星出去,無論任何東西都可以輕鬆賣出,或者高價兜售,鑽法律漏洞的話就沒什麼問題了,何樂不為呢?何況球員會遭受球團不當的安排,到許多節目被廉價消費。例如上體育性節目被問些八卦,跟球員八竿子打不著的問題,或者是像這次的被媒體穿球衣宣傳節目的新手法,讓球員們的名譽無形中受到影響,這樣子的行為真的令國內的許多愛好體育者球迷感到可恥,出包的媒體已經做了不良示範,球迷也早該用行動抵制這種行為了。
在路上看到許多冒牌的洋基衣服及球員背號,這種令人不恥的行為已經很久了,這次的違法行為在於盜用球員名聲做宣傳,是很嚴重的侵權行為,而在販賣球員球衣背號算侵犯著作權,這種都是國內對於著作權不夠了解而濫用的結果,到這次被國外的王建民經紀公司CSMG發表聲明說出,國內中天新聞台與中國時報共同製播的廣告中的男演員身著白底細直紋球衣,且印有背號40與英文WANG,背對鏡頭說出廣告詞「台灣社會已經受夠了,人民有權利過的更好。」這些對球員無關的影射是違反法律的,處罰也是應該的,需要嚴厲的重罰才能有好結果,要讓國內的風氣能夠回復正途,是國內積極想要塑造出明星球員的關鍵。
球星是需要塑造的,當球迷、政府或者相關單位一直在消費或侵犯球員的價值時,對球員的價值是種嚴重的損失,也希望大家給球員們多一點的權利,和球迷、和媒體們保持些距離吧。
- Sep 16 Sun 2007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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