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先前在前幾天發生的兄弟象隊投手黃佳明在主審警告對打者投出近身球後,又投出一個打到身體的觸身球,後來引起兩隊球員到場上的衝突,中華職棒聯盟是這樣的公告的:

圖:黃佳明是此次衝突的主角
20110407兄弟象黃佳明.jpg  

【賽務部】針對4月5日聯盟例行賽Lamigo對兄弟賽事場內衝突事件,賽務部經審視比賽影片後,依聯盟規章第二十五章第十四條,及第九章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作出懲處決議。

黃佳明選手於主審警告後又投出觸身球遭驅逐出場,處罰款一萬元。

兩隊於場內發生衝突時,Lamigo廖剛池教練於場中不當推扯兄弟林明憲教練後,兄弟陳瑞昌教練立即以左手制壓廖教練頸部,上述兩項不當肢體動作於場內衝突中並不允許發生,同時可能引發更大衝突。對於廖、陳兩位教練各處罰款一萬元。

聯盟重申決不允許暴力等衝突發生,同時期盼各球團共同維護職棒清新健康形象,日後若再有類似衝突情事,將從嚴懲處。


影片:雙方起衝突出現的觸身球影片
  

既然不允許暴力衝突產生,那為什麼不對這些教練或球員給予更大的罰款,以用來殺雞儆猴給其他球員看,裁判的尊嚴蕩然無存,難道這就是裁判警告完後,還是發生不幸的結果所得到的教訓只需要罰款一萬元,連禁賽都不用的結果嗎?

圖:大聯盟出現觸身球,總教練也有責任(左為陳瑞振,右為黃佳明)
20110407兄弟象黃佳明01.jpg  

大聯盟也常出現觸身球引發爭議,07年效力於洋基的Roger Clemens投出故意觸身球為了挺Alex Rodriguez而投出觸身球至少還被禁賽5場,等同於一次先發不用出賽,當時的總教頭Joe Torre也因此被禁賽一場,無法執掌兵符,去年7月21日道奇與巨人也是因為觸身球,總教練托瑞(Joe Torre)、板凳教練謝爾費(Bob Schaefer)和投手柯蕭(Clayton Kershaw),都因為故意觸身球事件被罰款和禁賽,也是kershaw被禁賽5場球,Torre被禁賽1場比賽,少說也都會有禁賽的警告成分,而中職的衝突,若引用先前講過的觸身球條例,也是需要禁賽的,卻未出現有真正懲戒的行動。

若以後是這樣的話,只要球員故意投出觸身球,往後都以罰款做處分就好,因為相同標準的情形下,為什麼這場比賽不用禁賽,而其他場球賽卻要禁賽,這樣的標準不一,也難怪球員對聯盟這樣的判決感到不滿意了。如今看中華職棒的故意觸身球,竟然僅僅罰款1萬元就可以打發掉這種爭議,豈不覺得太敷衍了事了?國外都要禁賽,為何國內不需要?

怪哉,怪哉。

影片:可能是引發這次衝突的完整影片
  

延伸閱讀:聯盟的最終判決 林智勝禁賽15場終結@肯米的棒球天空 by 20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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