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談論完多明尼加後,當然要談論到冬季聯盟這樣虧損下去有什麼好處。冬季聯盟的經濟效益為何?想要賺錢,方法有很多種,不僅是票房問題而已。

這讓我想到新聞稿上面列出冬季聯盟所要花費的金額大約是五千萬,而這僅是粗估的情況,讓我想到五千萬的數字,短短的一個月左右的花費,是可以讓國內球團撐一陣子的金額,但為什麼我們要這麼花費?

首先,要講到的是能讓球員在冬天有比賽打,以比賽來練經驗,這對球員來說是最好提升的幫助,也因此球員會樂於在季賽後應該休息的時刻來打球,就像林哲瑄,陳俊秀等人已在小聯盟生存,都還想要來參加冬季聯賽,可見的確是有相當的幫助。

然後,吸引球迷的注意,或者是讓更多教練有時間來看他們的身手,對球員的知名度或表現都能有所提升,像是唐肇廷或蔡森夫等人今年年底都會參加中職選秀,對想要選他們的球隊來說,是更有吸睛的作用。

還有,冬季聯盟的舉辦是亞洲創舉,像日本也談論過幾屆後就無疾而終,也是因為經費的問題,但我們硬是將經費問題扛下,讓多明尼加能夠順利的來台比賽,是相當重要的。別忘了對於多明尼加來說,目前還是正在打職棒球季的情況下,還能組球隊來台是相當重要的。

當然如果未來想要換其他國家的話,也是可以的,像是鄰近的韓國如果有意願的話,我相信中華職棒也是相當歡迎的。

另外,如果舉辦到成熟後,轉播權利金可供電視台作轉播,相關商品也可在球場販售,對於沒有機會到美國看旅美球員的球迷來說,是一大吸引力;而對想要看未來之星或正在復健的國外選手,也是有機會可以一睹他們的身手。

想想看,如果球場內販賣專屬冬季聯盟的簽名球,不僅限量,還能作為球迷的記憶,不是一舉兩得嗎?

另外,如果真的到相當有規模的話,或者是廣告業也都可以作接洽,甚至是旅行團也能出相關的團來供國外球迷到現場看球,尤其是以目前冬季聯盟的門票價格如此的低,的確也可以做相關性的規劃。

扯遠了,反正要讓一個活動賺錢,並不是只有看票房來作經繼利益,像是前四場比賽總共才入場3045位球迷,本來就是一個賠錢生意,難道這些就不用舉辦嗎?球迷口口聲聲說各球團要舉辦二軍,沒有舉辦二軍的球團說這些只是浪費錢而已,難道就不用舉辦嗎?應該花費的就花費,這是天經地義的,也因此才能在初期作賠錢事業,真的要先給與中職鼓勵才是。

延伸閱讀:冬季聯盟 請多明尼加有錯?@肯米的棒球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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