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昨晚Manny的全壘打球打出去後直擊中外野,然而中外野手楊松弦撿到彈回球場內的全壘打球後,將這全壘打球丟到外野看台讓球迷去接,引發了某些球迷的討論,我在這邊不想討論楊松弦丟球的問題,因為那是球員認為是全壘打球就該給球迷的禮物,這樣丟對我個人來說並不會影響我對該位球員觀感,而是在這邊討論:這顆全壘打球的價值到底值多少?

圖:全壘打球,到底值多少?
20130405羅敏卿百轟全壘打球 002  

據了解,球迷跟球團要求的條件是:「Manny的全套球具 +2萬元」來換球,到底這樣的價碼來換首轟的價值,值不值?

覺得應該還給球團的球迷會認為:這是球員的首發全壘打,也是聯盟的第7000轟,意義非凡,球團希望能夠保留這個全壘打球,直到往後設立博物館時供大家去看這球,意義是相當重大的,為什麼不還?是不是這位球迷太過於貪心,要這個要那個。

通常這種具有紀念性的全壘打球接到的球迷,會要求球員的簽名球棒、球衣或幾顆比賽球換回,但球迷一口氣要求太多,球團評估後遠超出「一般行情」,或許會成為遺憾。

但覺得不該還給球團的球迷們認為:接到全壘打球本來就是球迷的,球團要拿回去當然要付出代價,而代價是多少?這就要看每位球員心中的價值性,對於Manny來說,這價值性應該儘是美國職棒555轟全壘打後,第一支在中華職棒的全壘打,但對球團來說,要不到的話就算了。

說實在的,球迷要怎麼選擇,每位球迷心中各有一把尺,你要拿去網路上拍賣,那也可以,像是以前Barry Bonds的第756支全壘打,收到的球迷最後還是拿出去拍賣,但這是球迷本來的自由,球團要的話,請拿出該有的價碼。

新聞如下:
三藩市巨人隊巨砲邦茲(Barry Bonds)轟出的第756號全壘打球,確定要在網路上拍賣。這顆具有歷史意義的球,根據美聯社報到,幸運撿到的球迷莫菲(Matt Murphy)可望靠這顆球獲利50萬元。

這位賣家現年僅21歲來自紐約,他在周二表示,除了賣掉這顆球似乎沒有其他解決方法。因為,一些人告訴他如果想放家裡當紀念品的話,政府還是會跟他抽稅, 他說:「這並不困難,只是很簡單的數學,我對自己所做的最後決定感到憤怒,個人是希望保留起來,但是我還年輕,我銀行帳戶負擔不起。」

今年的8月7日,邦茲在三藩市主場對華盛頓國民隊的比賽,一棒將球轟向右外野,擊出這支打破阿朗(Hank Aaron)高懸多年的聯盟最多全壘打紀錄,成為新科全壘打王。拍賣公司Southby's/SCP接手了這顆球的拍賣事宜,將在8月28日於 www.scpauctions.com網站開啟拍賣作業,持續至9月15日止。實際上開放競標的時間還沒確定,該公司預估,這顆球的價值最少50萬元以 上。

莫菲打算拍賣後的部分所得,分享給那天一齊參與球賽的朋友們,他們在莫菲撿到球後,特別安排了一趟澳洲旅行慶祝。另外,邦茲追平紀錄的第755號全壘打球,也將同樣在該網站對外標售。

我個人認為這本來就是取自球迷心中的一把尺,因為這讓我回想起當初我撿到第一位全壘打百轟的本土打者回憶。

那一年是職棒低潮期,2002年的8月18日,羅敏卿已經敲出個人第99轟卡關很久,當天比賽則是勇壯面對統一獅隊,我為了要到外野看球,還去買了學生票(當初還是學生),在外野看台看球,當時候記得是五局下半,興農牛隊以1:0領先的局面面對羅敏卿,一個直球被夯出中右外野的全壘打球,當時打到二樓看台,我坐在下方一直期待球彈下來,果真還讓球彈了下來,我接到了這顆球。

接到球後,旁邊有球迷提醒我:統一球團說要收藏這顆球唷!價值一萬塊!然後旁邊又有球迷就直接跟我說:我出兩萬塊!跟你買!我笑而不答,因為我自己知道,這對球員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我喜歡,所以我要還給他。

賽後我首度從台南球場的大門口進去,與羅敏卿拍照並接受到這兩顆簽名球,並且與球團約時間到指定地點去拿這錢,對我來說當時的感覺只是:我可以把球還給具有紀念性球員的感覺真好,如今還是歷歷在目。

以下四張照片分別是送的這兩顆球,以示證明(因為沒有其他的人有這顆球)

20130405羅敏卿百轟全壘打球 004 20130405羅敏卿百轟全壘打球 001 20130405羅敏卿百轟全壘打球 002 20130405羅敏卿百轟全壘打球 003  

對我來說,我是選擇歸還,而對其他人來說,或許拍賣更有這個價值,但到底有沒有這價值?如果有人願意去買下來送給球團的話,我想這個事情也就會變成一段佳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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