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昨日的國是會議中,李文彬表示曾經希望能讓替代役上一軍打球,對照11月30日兄弟象在秋訓過後解約劉裕安的舉動,很難不讓人想像是為兄弟象球員補強所做的佈局。

在前陣子賭博事件出現後,熊象兩隊各自出現球員人數減少許多,兄弟象隊還以要補強球員而解約月薪只有六萬,能當外野手的劉裕安,結果隔天就出現替代役進軍職棒,為職棒球員荒解決燃眉之急,簡直是笑話一則,要知道球員減少的最根本解決方法是什麼,才能對症下藥,而不是急忙將球員拉上檯面。

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在於將二軍球員拉上檯面,而目前以二軍球員來看,熊隊剛在二軍比賽中拿下冠軍,陣容可說是不錯,雖然拉掉一些選手升上二軍,或許會減少二軍的戰力,但也因為這樣二軍有存在的價值,在一軍陣容不夠的情形下,將球員有機會拉到檯面上,才能讓球員的福利變更多,更好。

圖:球迷癡癡的等,要等聯盟改革?免肖想。
兄弟封王.jpg

但將替代役球員拉上檯面打球,除了違憲以外還會讓人笑破大牙,因為法律中早已規訂好替代役應盡的責任如下:

第廿四條  替代役役男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宣誓效忠中華民國。
二、遵守政府機關之相關法令。
三、對公務有保守秘密之責任,除役後亦同。
四、遵守主管機關、需用機關及其所屬服勤單位所定之勤務規定及命令。
五、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請問中華職棒是否為營利行為?請問替代役打職棒是否算兼職兼差?

當然啦,要是某領隊認為反正是政府養的,我球團不付錢就不算兼職啦,這剛好把劉裕安月薪六萬解約,換來免錢的最好用啦,剛好一年省個72萬,也不無小補啦。像熊隊就會設法將球員得到的錢討回來,這樣才對球隊有幫助吧。

好笑,從來沒有職業球隊要當兵的人去打職棒,不僅笑破大家的大牙以外,還會流傳國際唷,更何況,替代役條例中沒規定不能打假球,要是打假球剛好球團又可歸罪於主管機關(行政部門?軍法部門?),跟球團無關。

體委會如果同意這樣的建議,多加設置配套措施的話,我建議要視替代役有違法行為,球團要依公權力直接解散才對,而不是口口聲聲把責任撇清,要政府幫忙付責任何的事務,球團也要負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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