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針對昨天的例行賽最後懲處案,聯盟最後做出以下的裁定。
【聯盟】針對9月30日聯盟例行賽統一7-ELEVEn對兄弟賽事,於第九局上半發生之違反運動精神事件,聯盟經審視比賽影片後,認定比賽行為確實違背棒球員運動精神,嚴重影響聯盟形象,聯盟決定取消本季最佳救援投手獎項,並依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作出懲處決議。
統一7-ELEVEn中島輝士總教練與兄弟陳瑞振總教練,未盡督導之責,兩人各處罰金五萬元、禁賽三場。兄弟葉詠捷選手及統一7-ELEVEn李育儒選手,因明顯違反運動員應有之比賽行為,各處禁賽三場。有關禁賽實施日程按聯盟規章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將於明年球季起開始執行。
發佈日期:2012/10/1
所謂的當事人看起來都有罰到,但是說實話,連張泰山和高國慶也都該罰才是,因為策略性的打不好,這樣會養成讓球員遵守假規矩,然後做不該做的事務,球員雖然不願意但卻還是做出違反運動道德的標準,連我這個泰山迷也都看不下去,都認為應該要給點警惕才行。
既然球員知道教練做不好的指示,又為何還要去遵守?實在是令人感到聯盟只抓小咖不敢處理老江湖的選手,想要大事化小的心態顯而易見,難怪聯盟硬不起來。
延伸閱讀:假球,或真球@肯米的棒球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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