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在國是會議中談論到的最低保障薪資中,似乎已經準備要通過草案,而據了解這月薪大約在7萬左右,假如成功的話,原本各隊最低的5萬月薪球員,大約會有40%的加薪空間,而象隊的最低薪資球員林家緯可能從3。3萬上升至7萬,加薪幅度可說是最可觀的一位受益者。

球員在職業球團打球,無論是在私人企業或公家企業,都有所謂的最基本薪資薪水,但在中華職棒就沒有這樣的條例,且還是一年一年簽約的條款,甚至前陣子還傳出有月簽的案例,也因此為了保障這些球員,保障薪資草案出爐後,將有至少30位球員受益,雖然沒有經過常務理事會議討論,但國是會議中討論出來的東西,應不至於形成口號才是。

圖:球員擁有保障,才能發揮越來越好
20080921彭政閔.jpg

以目前各國最低保障薪資來看,沒有純粹由勞方(球員)定出來最低保障薪資,而以資方和球員工會談判出來的則以美國職棒及日本職棒為主,目前我國台灣職棒與韓國職棒都是以資方訂出來的標準而走,這是不同國家定出來的標準,只要福利是不錯的結果,都算是可以接受的範圍。但目前這套保障薪資草案說法在中華職棒尚未通過,僅僅還算是口號而已。

美國大聯盟今年最低薪資是40萬美元(年薪),折合台幣約1285萬、月薪約台幣107萬[註],日本職棒一軍的保障年薪是1500萬日圓,換算為台幣約548萬、月薪約45萬。但這些都算是球員登入一軍打滿整個球季才有的規格,換句話說像倪福德因為未打滿整個球季,也就不能領滿最基本的薪資。

韓國職棒保障年薪為2400萬韓元,折合目前台幣約67萬,均算月薪約台幣5.5萬。而我國將要訂在六萬到七萬這樣的範圍,可說是讓低薪球員有另一份保障,至少球員可以認同在一軍專業的比賽中,能拿到足夠的薪水養家庭,對照目前社會上各工作而言,雖然還算偏低,但在其他人員都無法直接跳到職業聯盟,在這個無法取代的可行性之下,只能由新人慢慢補進來取代的情形,這樣的薪資還算夠用。

假如真是如此,就順便將二軍最低薪資也訂出來,訂出相關的規章來遵守吧,至少不會像目前La New熊隊球員郭建宏拿過最低的一萬八薪水練習生打球,這樣的格調讓我們職棒感覺太窮酸,要設定個標準才能讓球員都擁有保障,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但還是要提的是,這草案還未通過聯盟的認定,假如聯盟不想執行,這些都是空談的結果,但願這條例能夠徹底實行,讓球員更有保障。

註:以09/12/04的匯率來看目前的匯率
1美金=31.825新台幣
1新台幣=38.35827韓元
1新台幣=2.8082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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