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在中華職棒裡,目前擁有最長的複年合約為Lamigo隊林智勝所簽下的五年最高3000萬合約,而在目前最大約的複年合約,也是由Lamigo隊陳金鋒在05年與Lamigo簽下的兩段式複年合約(各三年)中,08年續約下來的三年共3003萬的薪水,至於今年年底陳金鋒與彭政閔將在年底約到期,誰會簽下大約?

圖:彭政閔有機會挑戰最高薪約嗎?
20080921彭政閔.jpg 

狹義的來說,前鎮子大家所提到的潘威倫,陽建福,林智勝及彭政閔來看,都是以旅外球員作為討論的要件,因為旅外需要在國內年資滿6年才能成行,若是國內的自由球員年資來看,年滿9年(由2003年01月18日作為基準日)才行,且吸收球員還要繳交該球員年薪3倍作轉隊費[註一],對於各隊明星球員如此高的薪水來說,幾乎不可行。

若是以媒體所報導的彭政閔想要挑戰自由球員的最高薪,是因為彭政閔已經滿9年的年資,加上兩位高薪球員潘威倫與林智勝都簽下複年合約,無法與彭政閔再做比較,而另外高薪的陳金鋒還不能成為國內自由球員,想要爭奪這個頭銜,目前為止只有彭政閔辦的到。

如果像是把興農牛隊鄭兆行,陽健福以及統一獅隊的張泰山等人的薪水都差一大截,而像薪水超過20萬以上的高志綱到年底也僅7年年資,高國慶也僅8年年資,陳連宏雖然在前幾年薪水超過30萬,今年月薪降低很多,年紀也超過37歲,劉芙豪也是8年的年資,都無法挑戰國內自由球員的制度。

但最重要的是,有誰能夠接受像是彭政閔這樣高薪球員需要付一大筆轉隊費?在兄弟象隊裡,想要拿到複年合約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成為自由球員,彭政閔也已經33歲了,還能夠打幾年?像張泰山已經36歲的球員,若能再打五年已經算是很優秀的選手,彭政閔能給他多打7年,所需要的薪資也要耗掉不少,以今年的薪水為例,52.5萬月薪的他年薪高達630萬,因此成為國內最高薪的自由球員選手,若以補償金來看,最高要達1575萬,算一算總額2200萬左右,除非對主場票房能達到平均每場球多123人
以上(2200萬/60=36.67萬[每場球多得收入]),否則不划算。

挑戰是可以,但是有球隊要不要他,又是另一個問題,只能說在國內以離隊證明書綁球員的情況下,高薪球員想要被挖角的話,似乎是相當難以看到的事實。簡單的說,就是有行,但有沒有市那就另當別論了。

[註一]目前已知為年資滿9年的球員,則可申請成為自由球員,自由球員的年資計算方式是由2003年01月18日作為基準日,而為保障有球員成為自由球員的球隊,中職也規定,欲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需繳交該球員年薪的3倍作為轉隊費(2009年已將補償條件修正如下列(1)、(2)、(3)所示)。在2012年01月18日才會出現第一位中職的自由球員。

(1)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125%的補償金。
(2)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75%的補償金並且母隊可從球隊A獲得最接近未來選秀第一輪順位權利。
(3)獲得符合年資規定之自由球員的球隊A,需支付給母隊所喪失之之球員最後一年薪水75%的補償金並且母隊可從球隊A選擇一位非保護球員名單內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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