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這次提出這兩位球員,絕對不是因為兩位球員當中名字裡面有『倫』這個字,而是針對於兩位球員先後與韓國職棒的SK飛龍接洽後,最終潘威倫因為轉隊費問題而無法如願加入SK飛龍,而麥格倫則以簽約金5萬美金,年薪25萬美金加入球隊,顯現出國內中華職棒球員要旅外受到限制,因而無法出國的主要因素。
圖:潘威倫
拿兩個球員去年(2010年)在國內的成績作比較好了
姓名 | 出場 | 勝 | 敗 | 局數 | 被安打 | 三振 | 四壞 | 失分 | 防禦率 | whip | 被安打率 |
麥格倫 | 28 | 11 | 9 | 192.0 | 169 | 117 | 48 | 61 | 2.25 | 1.13 | 0.236 |
潘威倫 | 29 | 11 | 11 | 191.2 | 201 | 101 | 24 | 77 | 3.19 | 1.17 | 0.263 |
雖然看似麥格倫的球威較佳,防禦率也較低的情況,若以這兩位球員到韓國職棒,SK飛龍或許會選擇麥格倫沒錯,但潘威倫畢竟是在國內效力8年的球員,球路大致上也有被摸透的可能性,就程度上來說,其實應該是不分上下的。
圖:麥格倫外號總統的原因
但以時空背景來看,當初潘威倫因為要離開統一獅隊,需要付轉隊費1530萬元、2011年年薪至少918萬元,等於挖角嘟嘟至少要付出2448萬元,而洋將薪資上限最多也是30萬美金(台幣873萬),跟918萬還是有段落差,因此潘威倫被捨棄,是因為有相當多的因素存在。
如今麥格倫以簽約金5萬美金以及25萬年薪,酸是最高價碼的薪資與SK飛龍簽約,如果沒有以上的FA條款,或許出去的是潘威倫也說不定,況且在中職本土選手中,若本土選手沒有拿到母隊的離隊證明書,便不能轉隊,更是限制重重。
而洋將就不同,雖說以前有所謂的尼洛條款(洋將離隊後兩年不得加入其他球隊),但是最近正在商議是否要廢除這個不合時宜的條款,自由之身還是有,對於本土選手而言,自由度大減,等同於鎖國時代般,也難怪國內的球員最終都是被球團釋出,而幾乎很少有所謂的退休儀式出現。
洋將自由度比較好,但是洋將也要靠實力才能生存的的,萬一沒把球打好就可能下一個月就跟球隊說再見了,這也是很無可奈何的事,而國內球員表現不好,大部分都是季末才被球隊處理的(除非有其他因素),這個比較不同就是。
不過,就以雙倫來看,麥格倫真的比潘威倫好嗎?我想剛好是天時地利人和,才會有的情形出現吧,那到底要不要修正FA條款呢?我想這才是國內職棒更需要思考的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