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球員一個一個冒出來,國外的球探會選擇國內球員挖角出國,一定有其道理,表示國內的球員表現是一個比一個好,這對國內棒球來說算是好事一樁,因為球員素質提高,代表與以前不同的是,有能力的一個一個冒出頭,不然球探不可能想搶在打職棒後再進行挖角,但國內最近吹起一股反旅外球員回國打球潮,認為旅外球員回國如果沒有簽約金超過一定金額,就不該出國,但這樣的理由是為何?


圖:旅外球員鄭錡鴻(左)及陳鏞基(右)
  

其實翻開國內球員出國的簽約金,以往的簽約金都算不錯的數目,2000年5月6日王建民的201萬美金簽約金已經算是國內出國的天價,陳金鋒在出國時的60萬美金以及郭泓志的120萬美金都是算很高的簽約金,而近年來幾位如林哲瑄和蔣智賢的簽約金都是37。5萬美元,這些也算不錯的金額,當然也有蠻少簽約金的例子,如07年赴美的陳鴻文的20萬美金,以及今年出國的唐肇廷(未公佈簽約金),其實已經是越來越少的金額,當然國內就有聲浪覺得好球員廉價被賣出國外了。(簽約金如底下表格)

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好手一個一個出國,主因還不是因為國內的環境越來越差,當事者不求改革只求好手留下來共同努力,而卻都忘了每位選手都有自己的夢想,並不是每個人都像賴俊男一樣家庭缺乏讓他出國完成夢想,而是每位選手擁有追求自己的未來,就算是到美國五萬十萬的簽約金又如何?一但發達了,上到大聯盟的結果就是能在最高殿堂展現球技,外加上一年35萬美金(大聯盟最低薪資約),如果更好的話一年兩三百萬美金也不是問題(合台幣七八千萬),但這些金額應該不是目前國內當事者所考慮到的事情。

國內目前的情形是以簽約金簽下球員,但是簽約金從職棒13年最高蔡仲南的600萬,至最近除了比較有名的球員外,其餘大概都是300萬以下就簽下,這樣與旅外球員的十萬美金差不多,而且國內的薪資又有偏低的情形下,中華職棒聯盟憑什麼可以限制球員出國的金額,甚至還有說過旅外球員不得回國當球員,這實在是很莫名奇妙的事情。

所謂環境不好,就改變自己的制度,光是幾位領隊或者上層關起門來討論這些內容,想要留下球員就要靠自己給的福利如何,這才是解決之道,簽約金在各國最多僅能拿一次,球員出去的情況越來越嚴重,是否因為國內環境持續不佳,這是該調整的地方,若上位者依舊覺得出國就是壞事,自己不檢討,只能說怪不得球員的意願,因為國內球團沒有能力留下這些有能力的球員,這是自己造成的了。

以下附註最近幾年所調查到的球員出國簽約金

球員姓名 簽約金金額(美金) 簽約年代 球員生日
曹錦輝  220萬 1999 19810602
陳金鋒 60萬 1999 19771028
王建民 201萬 2000 19800331
郭泓志 125萬 2000 19810723
黃俊中 6萬 2000 19820425
羅錦龍 140萬 2002 19850820
胡金龍 15萬 2003 19840202
武昭關 7.1萬 2003 19840525
鄭錡鴻 50萬 2004 19850620
陳鏞基 30萬 2004 19830713
林旺億 6萬 2005 19880628
黃佳安 70萬 2005 19851111
蔣智賢 37.5萬 2006 19880221
羅國輝 20萬(估計) 2006 19850926
林旺衛 12萬 2006 19880628
林彥峰 10萬 2006 19850522
黃志祥 10萬 2006 19871118
葉丁仁 8萬 2006 19830701
林哲瑄 40萬 2007 19880921
張耀文 40萬(估) 2007 19901031
增菘瑋 38.5萬 2007 19841228
陳俊秀 30萬 2007 19881101
林柏佑 30萬 2007 19860916
邱子愷 30萬 2007 19870914
陳鴻文 20萬 2007 19860203
陳家駒 15萬(估) 2007 19890407
郭勝安 15萬 2007 19860101
洪晨恩 12萬 2007 19880122
蔡欣宏 13萬 2008 19900424
黃偉晟 12.5萬 2008 19900306
蔡孟修 10萬 2008 19900513
唐肇廷 未公佈 2008 198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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