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其實說到底,沈鈺傑應該在換約時實際的不與執行換約決定,對於自己的薪資有所保障,但對於中華職棒有球隊權利最大的觀念時,球員一定要硬起來才不會被對方吃死死的。

沈鈺傑01.jpg  

曾經在2012年年底換隊時,球隊曾提過這樣的新聞:

「張哲欽提到,今年戰績墊底,理應調降,不過表現好的球員,仍會加薪,至於四名  複數年約球員陽建福、沈鈺傑、鄭兆行、張建銘,義大仍會承接合約。」

我也曾經在自己的部落格記上沈鈺傑複年合約這件事:

而沈鈺傑則是在明年年底成為自由球員,球團開給他的合約是2012年20萬,2013年22萬及2014年25萬,如此的替小沈著想,對於這位多年來替牛隊牛棚擋住不少對手攻勢的沈鈺傑來說,可算是稍微對他好一點。

沒想到去年有傷的沈鈺傑在多年牛棚承受這麼辛苦的事情後,整年度還是中繼56場,替球隊拿下1勝0敗9中繼成功1救援的成績,近五年都投出50場以上的表現,如此球團還是不買帳,將複年合約取消掉,成為一年一簽的合約。

也因此,沈鈺傑從原本的22萬薪水,原本承接後應該為25萬月薪,如今被調降到15。4萬,月薪跟去年相差6。6萬元。

從沈鈺傑被大扣薪談起這篇例子看來,其實球員都被壓得死死的,畢竟沒有多少球員會想要跟原東家作這類的反抗,沈鈺傑又是一個好好人,想當然爾應該是不會作反抗才對,也因為如此,球團才會更肆無忌憚的壓榨球員。

雖說球團有訂立一些激勵獎金,像是70萬的激勵獎金中,年度防禦率3。5以下可拿60萬元、以及生涯出賽數達500場可拿10萬元,目前還差17場出賽,但再怎麼說也讓人感到沒有誠意。

球團既然承接球員,應該也要承接球員原本與原球隊設立的目標,就像是之前討論過李居冠的例子,你一日不把例子弄好,往後的人都會認為是種慣例,那就什麼都別談了。

延伸閱讀:
李居冠的激勵獎金 為何要桃猿付@肯米的棒球天空 by 2014/01/12
張建銘與沈鈺傑喜獲複年合約@肯米的棒球天空 by 20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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