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歷經相當久的職棒假球案,在昨日分別有最新判決,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因為暴力恐嚇球員,藉以得到暴利且影響社會治安及觀感,判刑七年並可上訴,這消息的確讓球迷們大快人心,但這樣的刑期夠嗎?

圖:吳健保
20110701台南縣議長吳健保.jpg  

以起訴書來看,原本起訴吳健保是具體求刑9年並且併科罰金5000萬元,且還要強制工作3年,但最後所得到的僅是判決7年,併科罰金1000萬,僅僅是這樣的舉動而已,暍止的住這些犯罪集團嗎?說真的,罰金太少,犯罪集團仍會覺得有利可圖,還會繼續犯罪。

1000萬的數字有多少?光是看每天在台灣的賭博金額可達上億的資本,只要操弄個一場球,這些金錢就入自己口袋了,對社會的公平性來說,就足以完全失衡,更何況對於這些犯罪集團長期掌控球員,並以暴力做威脅達到目的,這些舉動更是傷害了社會上的公平性。

吳健保不但在95年開始操控中信鯨球員,不僅以暴力威脅還以利誘引誘球員犯罪,做出違背公平的事情,且時間不短,至少有兩年以上,以他身為地方官的資格,知法犯法的情形犯罪更是最佳一等,加重刑責也只是剛好而已,卻還是以這樣的情形作為結束,真是不值得。

況且,記得之前在判決時,吳健保還會利用身體不適而逃避,結果隔天還能在電視上發言,不覺得台灣的司法對於犯罪的人都過於保護嗎?

而另一位組頭蔡政宜(雨刷)也被以詐欺取財判刑3年10個月,外加併科罰金1000萬元,以他這樣操控球員的程度也應該不下於吳健保,竟然僅僅只判不到四年,這樣的判決讓大家看到,也會覺得忿忿不已吧。

也因此,這次的判決僅是讓犯罪者看到原來判決並不重,就更有理由繼續作犯罪的舉動了,這樣的判決,真的不夠。

PS。剛剛也上網查了一下判決書,竟然沒有看到6月30日的判決,真是令人感到奇妙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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