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大家都關注於八搶三熱力賽的同時,在某個地方傳出來一個讓牛迷的好消息,那就是前興農牛隊主力左投手何紀賢在法官的判決中判定無罪,這讓背著莫須有罪名的何紀賢來說,無疑是一大解脫,畢竟從2005年到2008年的煎熬,或許是許多人都想像不到的壓力。
圖:何紀賢
還記得在2005年8月份,就當球季中職棒還在進行中,突傳放水事件,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將當時涉嫌放水的幾位球員,包括教練蔡生豐、球員陳昭穎、何紀賢、楊仁明、戴龍水、許堯淵、陳志誠等人起訴,另外將其他球員林建宏、王建強、許志華緩起訴,洋將吉龍列為聲請簡易處刑,這在當時是相當轟動的事件,也大大影響了當時票房正重新有起色的中華職棒。
但是起訴並不表示有所證據,證據在這兩年的匯集當中,或許是因為有人說謊,或許是因為真的是沒這個事情出現,導致2008年2月27日開庭後,法官判定無罪釋放,讓這位當初被興農牛以涉嫌放水嫌疑離開球場,而何紀賢也在眾多球迷的心中成為了一個罪人,但在這個判決後,又有多少人相信他呢?
何紀賢在判決離開球場後,當過工人、賣過雞腳凍,最後落腳在東森房屋業者中,成為一位轉型成功的佼佼者,在他當球場時身為主力中繼投手,每當有危機時出場投球,卻換不回當初捲入這場風波的信任,曾經在網路上聽到何紀賢在丟垃圾時,還會不自覺飆球速,看來是不忘棒球的本行,而在最近的近況中,轉移至東森房屋的「淡水二加盟店」的他,似乎過的還蠻快樂的。
雖然,許多人都認為高標準的判決是對的,何紀賢離開球場也是因為當時聯盟所希望各球團以高道德標準來看待球員,何紀賢也傷心過好幾次,但是他依舊相當的樂觀,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對他來說是一種障礙需要克服,這對這位從小到大以棒球維生的棒球員,更是有著許多的困難需要突破。
高道德標準不是不對,而是在判決出來後,許多球迷能否一釋前嫌,將這個並不屬於何紀賢的錯誤,持續的枷鎖這位球員,也才能讓許多人能夠喜歡這位鍾教練口中最犀利的『五爪蘋果』變速球投手,能在轉換跑道後,有著更好的前途及未來。
我會記得在球場上講過的這句話:『我們要奮戰不懈』,是帶給許多牛迷們的一種精神支柱,好好的在自己的跑道上發威吧,如同自己在房屋仲介的道路上,繼續為自己的未來奮戰不懈吧。
延伸閱讀不同觀點
把何紀賢還給你?憑什麼?@by Sports, Etc.
- 2月 28 週四 200820:37
何紀賢的無罪 遲到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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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 終於還給何老大清白了 看著這篇,我好想哭......
懷念還是懷念阿.. 無論是怎樣,何紀賢永遠是我們的老大。
稍有法學常識的人都知道, 刑法上獲無罪判決的不一定是指被告是正義善良者, 他只是法官心證與事證下無法100%之確信去定罪, 雖然當年起訴的檢察官本身操守有問題, 但何紀賢等人仍然有罪責之虞, 無風不起浪, 一個銅板敲不響~~讓他們離開球場吧~
所以我沒有覺得他們需要回到球場阿,我希望的是如果真的是ok的話,球迷也該原諒他才對吧 畢竟最後判決是無罪的, 當然,有瑕疵是沒錯,但應不至於直接判他們人生死刑才是。
以身為一個法律系的人看來 其實3年不算久 雖然很遺憾也知道這樣不好 但是這就是事實 爲什麼會到現在才判呢? 不斷的開庭言詞辯論收集證據 不確定就擇期再審 時間很快就過了 另外檢察官說不定也不懂棒球 要他們光看帶子來判斷誰有沒有放水太困難了 所以這個判決 上面的人說得很對 無罪判決不一定代表被告沒有犯罪 或許只是證據不足罷了 經歷了這麼多次放水案 其實大家想得到的只是一個真相 誰做了誰沒有做 而不是判罪了他說無辜 即使無罪還是受到懷疑 爲了這個 我努力想要成為司法體系中的一員 卻也希望到了那個時候 沒有放水案可以讓我辦 這是身為球迷的心願
你的回應蠻符合大家所期望的,也是我想說的 我並不是說何紀賢就真的怎樣,但在司法的階段來看,這的確是給何紀賢一個好的交代 並不會讓何紀賢完全擺脫陰影,只是希望站在司法的角度,能夠給何紀賢一個機會 這樣才是給他最好的交代。
唉呀呀 3年了才換來清白 我跟同學在淡水遇到他 他真的好親切 我們遠遠看他 悄悄話說他好像是何紀賢 結果他就過來跟我們說 "是阿,我是何紀賢,我現在在東森房屋服務" 就遞上名片給我們耶
也希望他能有好的前途囉。 既然做的好的話,那就恭喜何紀賢囉!
的確判決不等於事實,但如果連判決都不能決定這個人的清白,那麼到底為什麼還要經過如此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哩? 這不是很無聊+莫名其妙嗎? 一堆被起訴的人,通常球迷心目中就等於給他們定罪了啊,這樣又有多公平...??? 而且,媒體只會對起訴有興趣吧,無罪不聞不問...ˇˇ
現在的媒體通常偏向對負面媒體的報導 所以才會導致目前的狀況,社會的一律負面看法 許多人才不會諒解這些狀況,也希望大家能夠有所了解,逐漸的來改進吧。
好帥呦!!
你是說那張老大的照片很帥嗎? XD
聽到這個消息,我很欣慰。 其實我更高興的是,這幾年來何紀賢他成功的轉移了戰場,為人生找到了新的目標。 何紀賢在興農一直是一個很認真,很有領袖氣質的球員。離開興農的時候,我曾經和他通過電話,那時他正在尋求新的工作機會,但是語氣一樣充滿樂觀,沒有被突來的變動給擊倒。 當年簽賭案疑雲的一場鬧劇,弄到連檢察官都被起訴,很多人的人生都因此受到改變;能夠被判定無罪,我相信也讓他卸下了一個重擔。 在肯米的提示之下,我也回頭去重新看了一遍當年所寫的評論;我想,何紀賢無罪的這個判決,並不會改變我的立場。 我必須要說明的是,當年贊成解約被起訴的球員,並不表示我就認定他們是有罪的。 贊成解約,是從經營球團的角度出發,不希望被起訴的"員工"影響到團隊的士氣和企業的形象,是不得不然。 也因此,當他們事後被判無罪,也不表示當年球團的決定就是錯的;這只能說是相關環境之下造成的遺憾。 以臺灣的司法體系,以及一般社會對棒球和職業運動聯盟經營普遍的不了解,簽賭案永遠都會是懸案;就像這兩年籠罩美國職棒的類固醇禁藥疑雲一樣,永遠都會是個"疑"字。 無罪的判決帶給我們的是,腦海裡更加鮮明的影像。 我會永遠記得,一個個各隊的強打在關鍵時刻,用可笑的揮棒姿勢,被何紀賢魔鬼般的變速球三振出局。 :-)
所以我也認為並不是球團硬是要解約他們球員,而是環境的使然(畢竟當時的肅清,聯盟已經下了,誰敢違背?) 而且也謝謝你的抬舉,其實我ㄧ直認為,球員如果能認錯,重新悔過,才是有所進步 至於會不會影響到每個人的價值觀,我想見仁見智吧。
就像上面"我不要瑕疵"講的 法律來講 無罪不等於你真的100%沒問題 到底是怎樣也只有球員他們自己知道 身為球迷 大家當然希望沒人放水 但是還是不該讓個別的情感蓋過理性! 靜觀其變吧!
我也並沒有希望感性蓋過理性 只是希望這種事情能少點發生,如果真的錯判的話,犧牲的無辜受害者,是否該少點被指責呢? 你說對吧 :)
在被判有罪前是無罪的,這是民主國家法律的根本。如果都要用大眾輿論來判私刑,還要說判無罪不代表沒問題,那根本就不用法律,大家鬧熱了就一群暴民去把眾矢之的抓到廣場中央一把火燒死就好了。
我並不是說他無罪就要回球場還怎樣的 而是在如果真的沒有這回事時,該先給球員清白的還是先給球員一個好印象吧 至少在目前來說還是這樣,對吧。
文明過了頭! 請打假球之虞的人都離開棒球界!
我文筆中似乎沒有說希望他回到棒球界吧 如果是真的打假球的話,本來受到輿論的指責,這是理所當然的 如果沒有,在他目前發展的處境,也毋須背負著"背信"這個罪名吧。
都成年人,之前還有黑鷹事件.... 難道他們就不會盡量避嫌嗎? 之前有酒駕開車之疑的記錄, 出事的那幾場球投成那樣,騙不過我們這些老球迷! 如今憑什麼要我再相信他們? 清者自清~ 我絕對相信耿胖是因失投,才被荷蘭轟全壘打! 沒人去懷疑耿胖故意投那顆內角速球是造假呀! 也沒人去懷疑陳金鋒為何故意不每次都打homerun呀? 總之,我也不希望他們再出現在球場上~
我不知道你認為哪些球賽是何紀賢打假球的依據 而檢察官提出來的那幾場球,其實表現也和他平常的投球差不多,沒什麼差別 似乎是搞錯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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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為啥不回職棒呢!? 現在很多球隊都需要投手 尤其是左投手 快點 叫象隊簽下他=ˇ=
左投在中華職棒一直是稀有產物,不過依照何紀賢被聯合封殺的情形下 你的期望是不可能實現的。
我承認我lag了 一看這個新聞,真正很高興! 但是隨後看到有人說:罪證不足所以無罪 因此部份人對無放水持懷疑態度 我又很難過 無罪不能代表真正的清白?! 如果這個司法無法真正調查真相 那能相信什麼? 真是無言....
無言的事情恐怕不只這些吧 可是中華職棒做的事情還真的不是普通的濫.......
記得當初聽到這個消息時 我好高興好開心也有點難過 高興的是這三年來等待是對的 開心的是我沒有放棄支持老大 難過的是老大還是無法回到球場 聯盟還是沒有給老大任何的道歉 當初他們這樣開除好選手 結果呢~司法結果出來了 無罪!!!聯盟連個鬼動作都沒有 他們真的有夠不要臉的耶 我真的好捨不得老大 從小到大都為了棒球付出 竟然還要被聯盟灌上罪名 不要求賠償 但最基本的道歉 聯盟一聲也沒有說
聯盟連屁都沒放一聲
一審無罪,換來一堆聲援;萬一,二審有罪,怎麼辦? 球迷進場看球,是因為對球員會全力表現的「信任」;當信任不再的時候,誰要進場? 球員在法律上有沒有罪,那是球員跟國家機器的鬥爭,當然適用「無罪推定」;不過,球員有沒有背叛球迷的「信任」,才是他能不能留在場上打球的關鍵吧。 又感慨,我們對弱勢球員的要求如此高,卻對強勢球團負責人的要求這麼低。。唉...我也是個不盡責的球迷...
不是你該負責的
真希望 他還是能繼續發揮長才 在淡水教育下一代的棒球 我們淡水人一定會相挺的!!!
一定要挺老大!
說實在的我不太相信司法,也不太相信片面的說詞,應該說正確的態度就是有所保留。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有好有壞,真真假假你不是當事人也無從了解,那又有什麼資格去評斷一個人好壞或一件事的是非? 只是我覺得很靠杯的一件事是,只要被懷疑,就得付出代價,無論你是無辜的還是帶賽的。這就跟你被懷疑偷東西,但是事實上你沒偷東西,別人還跟你說不管你有沒有偷, 一個銅板敲不響,你沒怎樣別人怎麼會懷疑你?然後叫你滾出去是一樣的靠杯。 真相只有一個,盲從的相信司法或激情的相信球員都沒有立場去指涉別人什麼。
只要很靠杯的一個貪婪,就會讓球員陷入危險的地步,要是謝佳賢一值被威脅放水,卻都遲遲不肯的話,會不會被那些歹徒認為是不配合的球員,頻頻咬出來呢?
的確也是有可能呢!剛剛在網路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著實令我非常的敬佩與震驚,這個社會的爾虞我詐,背後一層又一層複雜的秘辛,絕對不會是電視新聞所論斷的和我們所了解的這麼膚淺,我們所看的似乎只是冰山一角:http://www.nightcats.net/html/digest/subject/baseball13.html 奉上這篇文章,供板大及關心過職棒的人參考參考。
克保的文章嗎? 這我去年就看過回應過啦,都是重重看到輕輕放下,哪有用阿
遲來正義?多讓人心寒 這浪費掉的不僅是等待判決的時間 更是扼殺掉一個球員從小到大辛苦揮灑的汗水!當別人在讀書時他們正在烈日之中鍛鍊球技 幾十年的努力經營瞬間被可怕的司法給抹掉化為烏有 那是多令人心碎的事情? 不只是何紀賢 近期所辦的打假球案也正醞釀著冤枉者 這位球員叫楊博任 早已被兄弟象釋出 但是在隊期間上場次數不到五場 還經常受傷 印象深刻的上場幾次不是代跑就是代打(還有打點) 想不到不久後聽聞14日被約談過後被10萬交保 其中檢調僅草草拿出幾場比賽硬塞罪名 也沒安排跟王勁力等人對質 這樣的走向 很明顯是要讓楊博任田顯明等人成為此案的犧牲者 很多人被檢調誤導交保就是有打假球 他們的辦案方式根本就是亂槍打鳥 沒在管冤枉者的死活的(楊博任與田顯明的家庭經濟狀況都不佳) 而可想而知的 要辦假球案是否應該往上場次數多的球員上偵查才有機率性呢? 這些老早已被釋出的且嫌疑性小的(沒實質證據 僅提供王勁力等人口頭檢舉情報)居然比已有確切嫌疑的被告交保金額還高 這不是欺負人是什麼?如果他們兩個被判有罪 台灣的司法黑暗可想而知台灣的職棒還是跌入一樣的深淵裡 他們兩個只是真正有打假球的跟幕後操縱者的犧牲者
沒辦法,就是高標準,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