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kenmy)
興農牛隊在這波放水風波後,最新制定的制度(註1)是與三等親以外的人士飲宴要告知球團,嚴重累犯者將立即開除,會造成球員的交友生活遭到限制嗎?朋友間互動會不會因此受到限制,對於所有牛隊球員來說,這樣會不會造成生活上的困擾?
圖:謝佳賢因為與不法人士吃飯,現在遭到停職停薪中(圖右)
對球員來說,與朋友間的吃飯喝酒都是個再平常不過的生活習慣了,但在球團管理中,看到先前象隊許多人遭到起訴,都是因為朋友間進入不該去的場所,而球團卻不知情,無法加以管理的情形。對於牛隊這項的決定,我個人抱持著正面的態度來面對,因為不知道對方是什麼背景而共同享受筵席,是否會誤入歧途,是很具挑戰的問題存在。
舉個例來說,先前謝佳賢因為與朋友吃飯,而與雨刷集團有所接觸,在謝佳賢尚未知道對方背景同時被說收下一包上等茶葉,但這樣導致謝佳賢目前無法回到球隊停職停薪,這樣的舉動不是顯得很無辜,而球團無法加以管控球員的交友狀況,也難怪球員涉案後許多領隊等人都覺得球員問題居多。
我們可以抱怨球團對球員沒有照顧,但球團要管理球員的時候又要遭到球迷的質疑,還有人說因噎廢食,當然有些球迷會認為這樣的舉動是球團管太多,連跟朋友吃飯也要管,但目前的狀況是球員的狀況很難穩定下來,球團要限制球員是否為永久的管制,也都還沒有確定,球員出去和朋友吃飯並不是禁止,而是需要與球團報備,會不會太麻煩?
若說球團禁止球員與其餘朋友吃飯,那就真正太過分了,但如果是跟朋友(就是與三等親以外)的人吃飯跟球團報備,其實是件好事,至少球團在知道你出外做什麼事情,若挺你的就會幫你說話,讓自己不被球團不被信任,這樣的事情應該是好事一樁,而並不是限制球員的自由才是,況且與朋友吃飯順便與球團報備,其實也不是難事。
要說限制,球員的許多舉動的確不該太超過,比方說出入不良場所,包括酒店或夜店,像今日SBL球星李豐永因為喝酒而鬧到警局去,還要女朋友苦苦哀求他回家,並在警方錄影下罵髒話,影響到球團的形象,球團才應該要嚴格處置,讓這些職業球員帶給球迷們一個正面的想法,認同球星的舉動,這才是最終職業球員影響給球迷的正面觀感。
註1:球團限定為跟三親等以外的人士飲宴一率要告知球團,如未遵守遭球隊發現或遭任何人檢舉,第一次罰款3萬元,並強制接受檢查,累犯就立即開除,檢舉者則可獲一萬元獎金。
- 1月 19 週二 201015:08
球員的生活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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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球員的自律有關吧! 會打假球的還是會打假球 上禮拜聽到金臂人上飛碟早餐 他說曾經有人要給他500當訂金 他當下就拒絕了 之後也沒再遇過類似的事情 只要信念有動謠 就會讓主事者有機可趁
這是沒錯啦,但新來的球員道德感並沒有這麼高,是不是該用其他方法來限制才會讓這種病毒無法擴散呢?
不管是誰 ~不管是多好的朋友 送的東西都不要收 就對了
很恐怖就是了.
最重要的是不良場合別去就對了...
怕的是朋友亂帶過去阿,還有球迷會找球星唱歌的
看勵志棒球漫畫應該效果會比較好 小破是個好例子
看漫畫學品德教育..
海派個性的球員 交朋友可能要有所判斷囉~ ^-^
個性難改阿。
肯米,我覺得你跟多球迷一樣都非常相信謝佳賢(你應該很喜歡他吧?),基本上起訴書出來之前,很多東西還是不要據下結論~欣賞一位球員是一回事,但就事論事又是一回事.
應該這麼說,他老婆都把他的帳都拿出來證明了,能說不相信嗎?我並沒有很喜歡阿拜,但我很欣賞他之前對抗組頭的態度。 至於就事論事,以目前來看只是收茶葉,還過這麼久都沒提出新的看法,我只覺得是檢察官出包而已。
樓上,如果謝真的有收啥東西,有放水,或知情不報,都不會像現在一樣只是牛開除他而已,法院那邊他還是乾淨的,只是檢方不信他見那麼多次面還不知對方背景,只收兩三次茶葉(加起來不超過十萬),帳務,資產也沒異常,雨刷也說買不動,所以還待續查,如此而已, 如果這樣的狀況還不行說些比較肯定的話,那大概全中職的誰也不能說清白了....那些原住民朋友多半喝酒就喝酒,從不會去問朋友帶來的人背景是啥,甚至很多人連喝酒朋友的背景都搞不清........ 你覺得謝用總額十萬就能收買嗎? 檢方對原住民朋友那種吃很多次飯還不知對方姓名背景的供辭不採信,已行之有年,不是只這個案子這樣,因為他們覺得那是不合邏輯的脫罪之辭,只能說原住民雖然很早在這土地生長,但後來的人真的願意去瞭解他們的人,少之又少,反而以優越感去看待的人在所多有就是了.......
我覺得這樣對那些朋友不公平。 個性使然吧。
我倒覺得,與其管跟誰見面,不如訂定收受外界多少價植以上的東西要跟球團報備比較實際,這樣,才不是有人假球迷之名行買球員之實啊.......
問題是,阿拜知道他收下的茶葉價值這麼高嗎?
我不知道你對抗的情資哪裡來的,也許是網路八卦,或是因為他先前在黑米的案子沒被起訴,讓你覺得值得相信。但謝前年的案子並”沒有結束”,而是「另案調查」,也就是他是不是百分之百沒問題,司法還沒定論。 帳的部分,”如果”有球員收了不該收的,我想沒人會笨到明確的記在老婆的帳簿上來等著被查吧?用記帳詳細與否來判斷,是有些薄弱了,何況球員在外面打球的交際情況,可能連老婆都不清楚。 說真的,對很多球迷來說,喜歡一個球員,只要出現一條有利他的說法,就會選擇相信;不喜歡一位球員,就算大多事證對他是有利的,還是不想相信他。 他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所以我覺得就讓檢調查清楚,在偵結前預設他有或沒有,都是不精確且有些鄉愿了,清白與否,查完就知道。
痾,我不知別人是從那得知消息,但我網路八卦的東西是不會列入我的思考判斷篩選來源的. 我想Peavy跟我對法律的最大不同看法,大概就在於我是認為法律沒證明有罪前我都認為是清白的,而Peavy認為只要有被調查約談的就一定有問題. 這沒對錯,只是價值觀不同罷了. 但可能,Peavy,及很多人對檢方的調查方式有很多的不瞭解. 我以黑鷹的張正憲為例好了. 眾所皆知的,他是黑鷹的白手套之一,剛開始也矢口否認,但當檢方詢問他的家族購買大筆土地的財源及他在外的電動玩具還有其他外債怎麼還清時,他無法交待清楚,也無法把他的帳面所得跟這些錢兜清楚,加上其他到案人員的證供,他只好認罪. 他也沒把錢放在個人及他妻子,父母身上,是請一個連老婆都不知的朋友當人頭轉的,還是被查出來. 所以,別把我們的檢調當盤子,他們是可以從財產增加幅度有無異常來突破你心防的. 但從現在看來,至少,除了張九九的車子有點問題外,謝跟曹的家族,個人,在財產增加及生活花用上還是在合理範圍內,且到案人士的證詞對他們也沒啥太大的傷害,就是有受招待,但沒打假球,等那天到案人士改口供,或檢方查出那邊有財產或生活習慣不相等處,那就另當別論. 錢拿了不是花了就是存起來,總不會直接蒸發吧^^ 在目前的證據,及檢方到目前對他們處理的狀況下,只能以嫌疑人看待,可能清白,誤會一場,也可能真的有罪,要看接下來的發展. 但對於這樣的狀況,我是站在沒證明有罪就是清白的方向去看的,不然像何紀賢那樣被證明無罪的人,豈非蒙不白之冤,這段期間被當罪犯的心裡,生活,經濟上的損失,誰來彌補? 我想,在判刑確定前,所有人都得以無罪的身份對待,是進步的公民社會應有的態度,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你受不白之冤,在司法未還你公道前,大家就把你當過街老鼠一樣看待,你會是怎樣的心情?所以,何彷我們放開點胸懷,在案件未確定前,別用輿論審判的角度去看那些連檢方都還沒把握是黑是白的關係人,好嗎^^
另,關於茶葉的問題,其實好壞行情常喝的一喝就知,阿拜拿的時後不知,但喝下去不可能不知,但球員常收到許多球迷的東西,有的也很貴重(比如黃平洋就收過一個一克拉的鑽戒,嚇得他退回),是不是因此習以為常所以不以為異,那就另當別論了. 就跟很多女球迷會自己送上門(其實從高中甚至國中棒球起就有了),所以球員常到外面時沒問是招待或自願的就享用了陪酒的服務生. 所以,我想,很多事還是球員要自律,要知道,免費的往往是最貴的啊.......
三腳貓兄,您第二段,就可以證明您完全沒看懂我留言的意思!我說過了,他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所以就專心等檢調偵結.我的原則是偵結前我不會去假定誰一定有或沒有. 說真的,過去遇到這種看不懂文意的情況,很多時候多說也只是徒勞,如果您還是看不懂,我想我也沒有說明的必要了~ 另外,您的用字遣詞,沒猜錯的話,您應該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的
痾,Peay,我真的很認真的找了現在還在我家喝酒打牌的十來個朋友看你的留言,還有兩個是執業的律師,但所有的人都認為雖然你說你的立場是偵結前不會去假定誰有或沒有,但文意看來您是站在認為有極大可能有的那方..... 還是我們都該重修國文? 另外您說對了,我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我只唸了三年就發現興趣不合降轉工科了,轉眼快30年了,現在大概比較銅臭味點,您真的很厲害. 不過,是不是跟法律相關科系畢的,跟討論事情有關嗎? 基本上我是不相信對某些事已下評論的人心中是沒定見,實務上也不可能發生,我聽過說那些話話的人,到頭來都證明只是外交辭令,或是不敢說出自己意見怕得罪人.像剛才,一群人也在聊鬍鬚戰士的事,正反意見都有,也沒那個人會說:在偵結前不會去假定誰一定有或沒有,連那幾個還在本行混的人也沒例外,套句林山田老師的話,當你聽到檢查官講這種話,其實他心中就是認定有了.... 扯遠了,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誤會您的意思,說聲抱歉,但,真的我們這些酒鬼看你的文意,覺得您其實是在反對那方的.....也就是說,我們看的想法,是您覺得謝有問題,但現在的證據無法說服你謝沒有,如此而已.....
抱歉,再補一點,其實,我覺得真正的鄉愿,不是敢就現有狀況提出的人,而是那些要等司法判定才敢說出心裡話的人,覺得有就說有,覺得沒有就說沒有,只要合理,拿出來討論,不僅可相互交流,也比較不會憋死,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