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肯米
最後一場的例行賽,統一獅隊與兄弟象隊演出一場完全為獎項打出公然的假比賽,九局上半兄弟象隊在4:0領先的情況下,兩人出局後葉詠捷對李育儒投出保送後,再對鄧志偉投出觸身球,讓小火車湯瑪仕有機會上來拿救援點,實在是相當可恥的比賽。
圖:葉詠捷最後的控球變差,跟第八局差很大
為了拿獎項,不擇手段的去做,覺得很驕傲嗎?我看到新聞上訪問兄弟象隊總教頭所說的,就覺得相當的令人莞爾:賽後,象隊總教練陳瑞振否認要葉詠捷保送或丟觸身球,「要他(葉詠捷)正常去投,給對手正常去打,可是怎知道接著對鄧志偉竟砸到對方腳上?」振總表示他沒有要球員故意壞球保送,但最後變成這樣他也想不到。
想不到?誰相信你的想不到,當初黃佳明對Lamigo隊投故意觸身球也是陳瑞振下的戰術,最後發佈給媒體的消息是黃佳明自己投的,最後還是由黃佳明與黃佳安的對話中才知道是總教練下達的指令,最後還是由球員來負這個責任。
圖:陳瑞振這個動作,是因為覺得為什麼張泰山亂揮嗎?
當初的消息是這麼說的:陳瑞振跟蘋果日報說:「『問題出在黃佳明。』在蔡建偉盜上二壘時,振總就下令『丟人』,如果丟中了,對方也知道是什麼情形,應該不會出事,振總說: 『但他(黃佳明)不敢啊,還丟一個紅中被郭嚴文打這麼遠。』張正偉為了接球還撞全壘打牆被抬出場,對下一個打者郭修維連丟2球才砸到人。」
圖:黃佳明當初故意觸身球,最後下二軍,隔年掰掰
所以只要出包都是球員的錯?這比洪一中的責任我來扛這句話,有異曲同工之妙,那就是「責任球員扛」吧。
回到這場比賽,葉詠捷在第八局投得虎虎生風,第九局下半統一獅隊的張泰山與高國慶,揮棒的狀況更是誇張,就連球評和轉播的蔡明里都看不太下去,李育儒還以甩棒出去作揮棒,更是一絕。
然後一個觸身之後,差距四分壘上有兩位跑者,兄弟象隊換上湯瑪仕上來投球,以三顆球解決代打的陳俊輝,最後拿下救援成功及救援王寶座,但這樣的前提是在救援王數目相等,比較防禦率為優勝,這樣的掩護救援投球拿到的獎項,難道不可恥嗎?
周董事後以手機發出FB留言也如此指出這樣的亂象,這是我覺得唯一可取的地方,但最後或許是輿論的壓力而刪掉,但是他的文字字字讓我感受到他是真心愛棒球的。
為避免成為害周董的幫兇,既然對方都隱藏/刪掉了,我也先行刪掉內文留言。
圖:周董,果真是職棒裡的清流
的確是蠻丟臉的,反倒是前陣子MLB方面的牛奶弟因為禁藥風波,但卻因為成績夠好有機會拿到打擊王的寶座,最後他選擇放棄這個獎項,至少我還覺得這件事情是可取的。
到底,棒球是要打真的還是要打假的?這種合法的打假球,為了獎項而這樣的比賽,像話嗎?
延伸閱讀:
黃佳明故意觸身球事件的真相 結案!@棒球區
惡意觸身球 重重提起輕輕放下?@肯米的棒球天空 By 2011/04/07
- 9月 30 週日 201222:40
假球,或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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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內容實在太過分!
不只用過分來形容了。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Upload/liveNews/phpfEWajQ.jpg 有興趣自己看...
這是我想低調的地方..
統一亂揮保護林岳平 兄弟亂投幫忙湯馬仕 兩邊到底在幹什麼 當然湯馬仕投得好是事實 某些部分來說他也很無辜 (總不可能主動要求隊友投爛他自己在上去吧) 但是做局給他的教練團的指示 葉詠捷這顆旗子又要成為標靶了 統一獅的部分 泰山,高國慶,李育儒這樣的揮棒實在是....
我完全沒有怪罪湯瑪仕的想法。 他本來就很無辜,而是總教練為了讓球員獲得獎項,用這種方法,本來就該譴責。 當然統一獅隊也是如此,叫球員亂揮棒,總教練果然是最重要的KEY POINT阿。
小弟是覺得還好,無論怎麼說總還是在規則內,只要規則內爭取最大利益你不能說他錯。
你這句話應該是用在球員被IBB這時候比較適合,所謂的規則是在正常比賽下所提出的。 昨天這樣的最後一局比賽正常嗎?
倒不如 去請一個知名的導演來導比賽 就好嚕
澎哥嗎?
您好: 我們是痞客邦運動邦的專欄編輯 感謝您用心經營部落格並分享了這篇好文章 我們將您此篇文章放上了運動邦首頁的焦點頭條 http://channel.pixnet.net/sport 希望能讓更多喜歡運動的朋友閱讀您的好文章 謝謝~ 痞客邦運動邦
感謝。
澎哥!!你的電影要上映了....
球愛天空,到底是誰愛天空。
就說台灣的棒球只剩誰來開球可以看了吧~ 台灣大聯盟之後就只剩下美職可看了
美國職棒真的很好看。
我本來還很尊敬 張泰山 的說.........
據說是教練團下的指令,但是張泰山的確也不該這麼做
國恥
公開打假球,真的是國恥。
手段粗糙還不至於到打假的地步,對不起看球的球迷,畢竟這是「職業」。 我認為教練團應當給球監警惕,到二軍擔任實習人員,如果不這樣做,一軍的水平永遠無法進步......
下放業餘,連續三年冠軍再回到職業好了。
本土球員就算了,還幫洋將...我今年唯一入場的球賽興農v.s兄弟(屏東),興農派出幾乎二軍的陣容,相同都是不顧球迷感受的作法...
興農目前的狀況,幾乎都差不多了。
周董的確是清流沒錯 但是真的有種的話也不必刪文吧
同樓下的想法,所以我才會把文刪掉..
哈胖老大,不刪除的話鐵定回覆肯定破表,之後振總導演與老闆會請他去泡茶,最後下場會很慘的..。 大家都知道職場上,得罪上司的後果會如何吧? 再次見識到振總睜眼說瞎話的功力真的太厲害了,球員變教練,腦袋也一起換了 泰山跟國慶也是,我記得國慶的複數年約好像有打假球的話薪水要全部償還,那昨天這情形是不是請你把薪水吐出來? 中職高層說會對這場進行說明,不要到時又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蒙混過去 運動邦這裡的文章真的都很棒呢,說出球迷們的心聲,給各位作者一個讚d
高國慶不知道會作何感想.... 中職真的只是頭洗一半而已,唉。
打假的就是打假的~沒有光明正大~也沒有公開這回事 這種行為跟被收買的人有何不同?? 跟那些欺騙球迷的人有何不同?? 如果藉口是為了獎項~那也可以從例行賽第一場假到最後一場嗎?? 如果不是差4分~是差10分~難道要從第六局開始打假的嗎?? 球員難道會認為那樣是可容許的?? 原來~~這就是CPBL(攤)
對,所以有人會認為光明正大打假的就不會怎樣了。 也難怪姑息這麼久,最後還是會爆發假球案狂發生了。
我是覺得不需要把這件事跟一般的收黑錢打假球混為一談,畢竟性質上還是有點不一樣(一個有法律上犯罪的問題,一個則沒有)。不過雖然如此,我也覺得這種事確實仍然是很不可取的事,所以我也贊成涉入此事件的當事人雙方確實該讓他們被懲處。我唯一有意見的是聯盟給兩隊相關人等的懲處實在太輕了點。尤其是雙方教練,因為感覺上雙方那幾個球員會故意丟保送或故意亂揮棒,十之八九絕對是有教練的授意,剩下的十之一二也絕對是得到教練的默許,他們才敢這樣做。而不管是授意或默許,教練都有嚴重的失職甚至瀆職之處。因此,我覺得對雙方教練才罰禁賽三場罰五萬真的太輕,真要罰的話,最起碼也要比照當初棒協對刻意操作國訓藍白兩隊勝負的蔡榮宗禁賽一年的懲處,給予禁賽一季或至少半季的懲處這樣才像話。至於球員的懲處部分雖然我覺得也是有點輕,但考量到涉入這件事的球員很明顯基本上只是「聽命行事」,給他們禁賽三場的懲罰雖不滿意,但跟雙方教練比起來還勉強算可以接受;只不過跟李育儒一樣也有亂揮棒的張泰山高國慶兩人卻沒有被罰,這就比較難讓我服氣了(因為這還是會讓人覺得聯盟在懲處上仍然有在看球員個人牌子大小而在懲處上有大小眼之嫌)。
所以任何的工作場合都有如此的黑暗面囉?! 有證實 黃佳明 是被授意如此這樣? 還有 瑞振到底做了什麼......好像不適合當教練...... 之前FB上 有人說 瑞振會痛罵球員..啥的 我好像 落伍很久了..請肯米說明一下